个人“带薪休假”时代将至
12月16日,修改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简称《办法》),由国务院正式对外公布。根据新《办法》,中国老百姓将从此告别“五一”黄金周,而清明、端午、中秋这三大传统节日则出现在国家法定假日的名单中。有专家表示,随着法定假日被逐步分散,今后个人假期将逐渐盛行,职工带薪休假将成为常态。
个人休假应成为主流
与之前相比,修改后的新《办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五一”劳动节只放假1天;二是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等三个传统节日各休一天;三是将春节的休假提前一天,农历除夕开始放假,正月初三则不再是法定休假日。
目前在中国,法定假日是国民休闲生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法定假日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在某种程度上,有取代个人假期的倾向。据悉,在西方发达国家,居民个人的带薪休假制度十分完善,无论是出游还是探亲等出行活动,都可由带薪休假来完成,这也是西方福利制度非常重要的一环。有专家指出,前几年,人们并没有过多的把目光集中到休假上来。但随着财富逐渐累积,老百姓开始注意“劳逸结合”,也越来越多的关注起休假制度。
“带薪休假”可操作性加强
在法定节假日修改方案出台之前,国务院已正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的出台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据了解,早在1995年,国家就规定了劳动者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劳动法》第45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至今,国务院一直没有出台具体办法。
专家指出,此次公布的《条例》可操作性较强。首先,《条例》明确了年休假的天数:累计工作在1到10年间的休5天;工作累计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10天;满20年的休15天。其次,明确规定探亲假不冲抵年假,还列出了几种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最后,《条例》明确指出,单位应确保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责任人和具体惩罚措施,进一步从法律上保障了居民的个人带薪休假权利。
挑战现有企业岗位配置
虽然《条例》的颁布,让许多居民看到了个人休假的美好“曙光”,但存疑之声却此起彼伏。一位姓罗的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主要从事网站工作,平时工作量非常大。虽然国家规定了带薪休假,但一旦离开岗位由谁来代替工作却是个难题。她表示,因为这个原因,公司有不少同事都无法休年假。
一些企业管理人员也表示,带薪休假下如何机动设置岗位确实是个难题。如果人招得多了既增加成本压力,又导致效率低下,但就目前的人员配置,又满足不了完善的带薪休假制度。有一位部门主管认为,不是不愿意让员工自己选择休假时间,但如果都根据个人的时间表,公司的工作进度就会出现混乱,所以还是要一个一个协调好才行,另外企业后备人才梯队的建设也需要更加加强。除此之外,如何保证补偿措施、如何严格执行企业违规的惩罚措施,也都是人们所忧心的。
对这些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正式出台后,在全社会得到普遍实施可能需要一个过程,但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落实好职工的带薪休假制度。
个人休假应成为主流
与之前相比,修改后的新《办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五一”劳动节只放假1天;二是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等三个传统节日各休一天;三是将春节的休假提前一天,农历除夕开始放假,正月初三则不再是法定休假日。
目前在中国,法定假日是国民休闲生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法定假日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在某种程度上,有取代个人假期的倾向。据悉,在西方发达国家,居民个人的带薪休假制度十分完善,无论是出游还是探亲等出行活动,都可由带薪休假来完成,这也是西方福利制度非常重要的一环。有专家指出,前几年,人们并没有过多的把目光集中到休假上来。但随着财富逐渐累积,老百姓开始注意“劳逸结合”,也越来越多的关注起休假制度。
“带薪休假”可操作性加强
在法定节假日修改方案出台之前,国务院已正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的出台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据了解,早在1995年,国家就规定了劳动者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劳动法》第45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至今,国务院一直没有出台具体办法。
专家指出,此次公布的《条例》可操作性较强。首先,《条例》明确了年休假的天数:累计工作在1到10年间的休5天;工作累计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10天;满20年的休15天。其次,明确规定探亲假不冲抵年假,还列出了几种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最后,《条例》明确指出,单位应确保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责任人和具体惩罚措施,进一步从法律上保障了居民的个人带薪休假权利。
挑战现有企业岗位配置
虽然《条例》的颁布,让许多居民看到了个人休假的美好“曙光”,但存疑之声却此起彼伏。一位姓罗的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主要从事网站工作,平时工作量非常大。虽然国家规定了带薪休假,但一旦离开岗位由谁来代替工作却是个难题。她表示,因为这个原因,公司有不少同事都无法休年假。
一些企业管理人员也表示,带薪休假下如何机动设置岗位确实是个难题。如果人招得多了既增加成本压力,又导致效率低下,但就目前的人员配置,又满足不了完善的带薪休假制度。有一位部门主管认为,不是不愿意让员工自己选择休假时间,但如果都根据个人的时间表,公司的工作进度就会出现混乱,所以还是要一个一个协调好才行,另外企业后备人才梯队的建设也需要更加加强。除此之外,如何保证补偿措施、如何严格执行企业违规的惩罚措施,也都是人们所忧心的。
对这些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正式出台后,在全社会得到普遍实施可能需要一个过程,但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落实好职工的带薪休假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