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还交强险“真面目”
交强险自2006年7月实施以来,质疑和声讨声一直不断。今天,保监会举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交强险费率方案”听取各方面意见。开听证会进行费率调整,保监会此举彰显其满足民生诉求,勇担社会责任的诚意。
就在质疑和声讨交强险暴利之时,交强险的“首份”年报显示,交强险首年承保各类机动车5755万辆,保费收入507亿元,已终止保险责任的保费227亿元,尚未终止保险责任的保费280亿元。交强险赔款支出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141亿元,投资收益14亿元,账面亏损39亿元。此数据较400亿元的暴利数据相差甚远,那到底孰是孰非呢?据保监会的解释是,账面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按国内会计准则保单取得成本必须在当期摊销,如果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核算,则盈利6亿~8亿元。另外,交强险首年经营费用花去了141亿元,这个费用水平偏高,还存在一定压缩空间;而随着交强险业务的平稳运行,经营费用率会有所下降,今年1~10月交强险已实现账面利润9.3亿元,这证明交强险费率仍存在一定下调空间。于是,保监会就将交强险的最终价格交由听证程序来解决。
但是对于此听证会也有人提出了质疑:通过听证会最终确定的费率和保额能否使交强险真正实现“不赢不亏呢”?将交强险限额提高一倍至12万元的标准和普通家庭用车的保费由1050元降至950元的费率标准是依据什么标准制定的?其现实合理性是否存在?保监会此次行为是不是含有某媒体所称的“以小损失小利来掩盖暴利问题”的企图?
产生以上质疑的根本原因,笔者认为在于交强险运作的不透明性。听证会,是交强险运作是否公开透明的很好方式,可以很大程度地实现知情充分、表达无忧的目的。保监会类似此举需大力提倡,真正实现交强险保障民众的初衷,还交强险以“真面目”。然而保监会不应仅仅停留在由听证程序解决最终价格上。保监会应从根本上加快信息公开化、运作透明化,让交强险在公众的监督下透明运行。
(张玲玉 薛罡)
就在质疑和声讨交强险暴利之时,交强险的“首份”年报显示,交强险首年承保各类机动车5755万辆,保费收入507亿元,已终止保险责任的保费227亿元,尚未终止保险责任的保费280亿元。交强险赔款支出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141亿元,投资收益14亿元,账面亏损39亿元。此数据较400亿元的暴利数据相差甚远,那到底孰是孰非呢?据保监会的解释是,账面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按国内会计准则保单取得成本必须在当期摊销,如果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核算,则盈利6亿~8亿元。另外,交强险首年经营费用花去了141亿元,这个费用水平偏高,还存在一定压缩空间;而随着交强险业务的平稳运行,经营费用率会有所下降,今年1~10月交强险已实现账面利润9.3亿元,这证明交强险费率仍存在一定下调空间。于是,保监会就将交强险的最终价格交由听证程序来解决。
但是对于此听证会也有人提出了质疑:通过听证会最终确定的费率和保额能否使交强险真正实现“不赢不亏呢”?将交强险限额提高一倍至12万元的标准和普通家庭用车的保费由1050元降至950元的费率标准是依据什么标准制定的?其现实合理性是否存在?保监会此次行为是不是含有某媒体所称的“以小损失小利来掩盖暴利问题”的企图?
产生以上质疑的根本原因,笔者认为在于交强险运作的不透明性。听证会,是交强险运作是否公开透明的很好方式,可以很大程度地实现知情充分、表达无忧的目的。保监会类似此举需大力提倡,真正实现交强险保障民众的初衷,还交强险以“真面目”。然而保监会不应仅仅停留在由听证程序解决最终价格上。保监会应从根本上加快信息公开化、运作透明化,让交强险在公众的监督下透明运行。
(张玲玉 薛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