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围内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合作、外汇管理改革创新、经济次。公司规模200亿元理财门槛5000万元
基金专户理财试点开闸
本报讯 (记者 吴玥)上周末,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及《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试点工作即将正式展开。
此次颁布的《试点办法》共五章四十条,对专户理财的基本含义、从事专户理财业务的基本行为准则和市场准入条件、业务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作了详细的规定,并特别针对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承诺保底收益、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了严格规定。据悉,试点阶段先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5000万元以上“一对一”的单一客户理财业务,今后视单一客户理财业务的开展情况,待条件成熟时,再择机推出一对多的集合理财业务。
为了配套《试点办法》,监管部门同时下发了《通知》,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开展专户理财的具体标准,并且要求基金管理公司的专户理财业务与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应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从制度上切实有效防范基金管理公司在开展专户理财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保护好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试点办法》实施后,监管部门将本着审慎态度,严格专户理财业务标准,选择部分资产管理规模较大、投资管理和运作良好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健全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前期试点,待积累相关经验后,再逐步推广到整个基金行业。
由于专户理财业务并不是一项新的行政许可事项,符合试点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经证监会评审和核准后,即可通过变更营业范围开展该项业务。待明年1月1日《试点办法》正式施行后,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即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开展专户理财业务。按照《通知》规定,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的基金公司,可以申请参与专户理财业务试点。
而来自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显示,目前共有41家基金公司满足200亿元管理资产净值的条件。除了上述规模条件外,投资能力、风险承受能力,特别是公平交易制度的建立等条件,都将成为基金专户理财业务的准入门槛。
此次颁布的《试点办法》共五章四十条,对专户理财的基本含义、从事专户理财业务的基本行为准则和市场准入条件、业务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作了详细的规定,并特别针对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承诺保底收益、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了严格规定。据悉,试点阶段先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5000万元以上“一对一”的单一客户理财业务,今后视单一客户理财业务的开展情况,待条件成熟时,再择机推出一对多的集合理财业务。
为了配套《试点办法》,监管部门同时下发了《通知》,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开展专户理财的具体标准,并且要求基金管理公司的专户理财业务与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应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从制度上切实有效防范基金管理公司在开展专户理财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保护好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试点办法》实施后,监管部门将本着审慎态度,严格专户理财业务标准,选择部分资产管理规模较大、投资管理和运作良好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健全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前期试点,待积累相关经验后,再逐步推广到整个基金行业。
由于专户理财业务并不是一项新的行政许可事项,符合试点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经证监会评审和核准后,即可通过变更营业范围开展该项业务。待明年1月1日《试点办法》正式施行后,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即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开展专户理财业务。按照《通知》规定,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的基金公司,可以申请参与专户理财业务试点。
而来自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显示,目前共有41家基金公司满足200亿元管理资产净值的条件。除了上述规模条件外,投资能力、风险承受能力,特别是公平交易制度的建立等条件,都将成为基金专户理财业务的准入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