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利得税近期不开征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了新版的个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自2008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将使用修订后的申报表进行申报。和今年使用的第一版申报表不同,新申报表最引人关注的调整是对“财产转让所得”一栏进行了细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均需分别填报。
细化纳税申报要求
在国内,股票转让所得和房屋转让所得是目前范围最广的两项个人财产转让所得。A股转让所得根据目前税法规定是免税的,且允许盈亏相抵;个人房屋转让所得,需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免税。
此次新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对“财产转让所得”一栏进行了细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均需分别填报。这让许多人敏感地猜测,国税总局的这个新规定是否意味着将开征股票转让个人所得税,进而全面开征资本所得税。
对此,北京税务总局的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税总局将这两种收入分列显示,体现了国家希望了解纳税人在这两项所得方面的收入情况,同时也进一步细化了对纳税人申报的要求。“将这两种收入单独分列申报,有助于税务机关进行后续的统计工作。在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之后,政府可能会出台一些后续政策。”这位人士表示,申请表是需要不断完善并更改的,将申请表进一步细化,对各方面而言,都具有积极意义。
股票转让征税可能性不大
对于新调整的申报表,外界的一致猜测是,随后可能会开征股票转让所得税。但国税总局近日明确表态,明确股票转让所得的自行申报口径,并不意味着将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央税网的一位专家向记者表示,国家目前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既然有股票交易所得,就必须进行申报。据了解,现在明确股票转让所得申报口径时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股票转让所得与亏损相抵后的结果为正数的,应统计在12万元之内;考虑到一些纳税人的其他应税所得项目已经超过12万元,本身已属于高收入群体,对于一些高收入者的股票转让盈亏相抵结果为负数的,为避免炒股的“负盈余”对已超过12万元的其他各项所得的冲抵,加强税源监控,也规定“负盈余”按“零”申报。
对于外界担心的开征股票转让所得税一说,中央税网的专家认为,近年内开征该税的可能性应该不大。这位专家告诉记者:“这是因为,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能频繁发生多次股票交易,要求其逐次记载股票转让所得,无疑将增大个人自行纳税申报难度。同时也考虑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股票交易盈亏具有不确定性。另外,如果纳税人在当年盈利,第二年亏损,这当中是否涉及到退还第一年亏损的问题。这些都是在未来开征股票交易所得税时要考虑的。鉴于此,目前国税总局还没有相应的对策出台,所以我们认为短期内总局不会出台这项政策。”
细化纳税申报要求
在国内,股票转让所得和房屋转让所得是目前范围最广的两项个人财产转让所得。A股转让所得根据目前税法规定是免税的,且允许盈亏相抵;个人房屋转让所得,需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免税。
此次新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对“财产转让所得”一栏进行了细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均需分别填报。这让许多人敏感地猜测,国税总局的这个新规定是否意味着将开征股票转让个人所得税,进而全面开征资本所得税。
对此,北京税务总局的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税总局将这两种收入分列显示,体现了国家希望了解纳税人在这两项所得方面的收入情况,同时也进一步细化了对纳税人申报的要求。“将这两种收入单独分列申报,有助于税务机关进行后续的统计工作。在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之后,政府可能会出台一些后续政策。”这位人士表示,申请表是需要不断完善并更改的,将申请表进一步细化,对各方面而言,都具有积极意义。
股票转让征税可能性不大
对于新调整的申报表,外界的一致猜测是,随后可能会开征股票转让所得税。但国税总局近日明确表态,明确股票转让所得的自行申报口径,并不意味着将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央税网的一位专家向记者表示,国家目前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既然有股票交易所得,就必须进行申报。据了解,现在明确股票转让所得申报口径时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股票转让所得与亏损相抵后的结果为正数的,应统计在12万元之内;考虑到一些纳税人的其他应税所得项目已经超过12万元,本身已属于高收入群体,对于一些高收入者的股票转让盈亏相抵结果为负数的,为避免炒股的“负盈余”对已超过12万元的其他各项所得的冲抵,加强税源监控,也规定“负盈余”按“零”申报。
对于外界担心的开征股票转让所得税一说,中央税网的专家认为,近年内开征该税的可能性应该不大。这位专家告诉记者:“这是因为,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能频繁发生多次股票交易,要求其逐次记载股票转让所得,无疑将增大个人自行纳税申报难度。同时也考虑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股票交易盈亏具有不确定性。另外,如果纳税人在当年盈利,第二年亏损,这当中是否涉及到退还第一年亏损的问题。这些都是在未来开征股票交易所得税时要考虑的。鉴于此,目前国税总局还没有相应的对策出台,所以我们认为短期内总局不会出台这项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