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全面推开
本报讯 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范围,将试点省份从现在的6个省(区)扩大到全部31个省市区。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问题,去年底,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银监会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截至目前,6个试点省(区)共核准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经过一年多调查研究,在摸清农村金融服务整体情况、制定农村金融服务图集的基础上,进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然后从试点推广到全国31个省市区,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走的是一条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路子,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
目前银监会正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近期将对扩大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银讯)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问题,去年底,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银监会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截至目前,6个试点省(区)共核准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经过一年多调查研究,在摸清农村金融服务整体情况、制定农村金融服务图集的基础上,进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然后从试点推广到全国31个省市区,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走的是一条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路子,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
目前银监会正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近期将对扩大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银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