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速递
上证所要求详细披露重大合同与对外投资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定,专门新增《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七号:重大合同公告》,并修订该所原《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六号: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将其更名为《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六号:对外投资公告》。这两份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于昨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须遵照执行。
按照《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七号:重大合同公告》,上市公司披露重大合同时,要作重要提示,如合同类型、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履行期限、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等;对于合同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要明确如是否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等。上市公司要如实介绍合同当事人,明确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的具体金额,占公司各年该业务总量的比重。在合同双方履约能力分析中,要明确是否需要政府信用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及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和技术能力等。另外,还要披露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当期及以后会计年度的影响、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以及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生效、合同履行中出现重大风险、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完毕等。
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六号:对外投资公告》则要求上市公司投资参股或控股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应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具备认购金融机构股份的条件,说明该金融机构业务类型、金融机构(非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财务数据;董事会对金融机构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中金)
建行大幅下调电子银行转账费率
建设银行宣布即日起对个人电子银行服务的转账类产品实行全面费率优惠,部分费率下调幅度高达64%。
调整后费用标准依次为,异地转账按金额的0.25%收取,最低2元,最高25元;跨行转账按金额的0.5%收取,最低2元,最高25元;个人对公汇划费按金额的0.25%收取,最低2元,最高25元。
电话银行服务是系统内异地转账,调整前费用标准按金额的0.8%收取,最低2元,最高40元。调整后一般账户和理财卡金卡费用标准按金额的0.4%收取,最低2元,最高40元。手机银行服务包括系统内异地转账、跨行转账和个人对公汇划费,调整前费用标准按金额的0.3%收取,最低1元,最高15元。调整后费用标准是按金额的0.15%收取,最低1元,最高15元。(中金)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定,专门新增《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七号:重大合同公告》,并修订该所原《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六号: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将其更名为《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六号:对外投资公告》。这两份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于昨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须遵照执行。
按照《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七号:重大合同公告》,上市公司披露重大合同时,要作重要提示,如合同类型、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履行期限、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等;对于合同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要明确如是否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等。上市公司要如实介绍合同当事人,明确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的具体金额,占公司各年该业务总量的比重。在合同双方履约能力分析中,要明确是否需要政府信用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及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和技术能力等。另外,还要披露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当期及以后会计年度的影响、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以及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生效、合同履行中出现重大风险、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完毕等。
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六号:对外投资公告》则要求上市公司投资参股或控股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应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具备认购金融机构股份的条件,说明该金融机构业务类型、金融机构(非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财务数据;董事会对金融机构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中金)
建行大幅下调电子银行转账费率
建设银行宣布即日起对个人电子银行服务的转账类产品实行全面费率优惠,部分费率下调幅度高达64%。
调整后费用标准依次为,异地转账按金额的0.25%收取,最低2元,最高25元;跨行转账按金额的0.5%收取,最低2元,最高25元;个人对公汇划费按金额的0.25%收取,最低2元,最高25元。
电话银行服务是系统内异地转账,调整前费用标准按金额的0.8%收取,最低2元,最高40元。调整后一般账户和理财卡金卡费用标准按金额的0.4%收取,最低2元,最高40元。手机银行服务包括系统内异地转账、跨行转账和个人对公汇划费,调整前费用标准按金额的0.3%收取,最低1元,最高15元。调整后费用标准是按金额的0.15%收取,最低1元,最高15元。(中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