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随着海通证券等公司的陆续上市,业内对股权激励这个话题又开始热衷起来。之所以热衷,是因为上市证券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和目前的法规出现了某种冲突
券商股权激励“踩线”?
随着股市行情的好转,上市的证券公司也越来越多,然而随着中信证券在去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这些上市的证券公司也不得不面临这个话题,不过让业内人士更为关心的事情则是,中信证券在去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就和目前的《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出现了某种冲突,如果最近几年有更多的证券公司选择股权激励计划,那岂不是公然挑衅法规?
现行《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撇开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工作人员不谈,这条规定意味着证券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是严格禁止买卖股票的。”上海证券经济业务部老总张伏波表示。但事实上,去年9月份中信证券就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去年9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分步实施的议案》。至此,该公司在股改当中提出的首批股权激励方案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几位被列为股权激励对象的高管身价暴增。
该议案显示,中信证券将动用2216.3116万股用于实现首次股权激励计划,按中信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为初次转让价,而激励计划的对象则根据公司对不同岗位划分的7个不同的等级。几位身价在瞬间暴增的高管,包括公司董事长王东明、董事张佑军等公司高管及业务骨干合计持股465.7万股。其中,董事长王东明获得80万股,董事张佑军以及董事副总经理笪新亚、常务副总经理程博明等7位高管各获得52万股。所有获激励者5年内因故离开公司,将收回其所获股权。
“如果按《证券法》43条来看,中信证券股权激励计划明显是和该规定相违背的。”张伏波表示。事实上除了中信证券的股权激励以外,近期还传出宏源证券内部人购买自家股票的传闻。而随着越来越多的证券公司上市,股权激励计划将变成业内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不过如果管理层一天不修改这个法规,那就意味着所有上市的证券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都是违法的。所以我们现在急切盼望管理层对此行为有个明确的说法。”
现行《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撇开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工作人员不谈,这条规定意味着证券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是严格禁止买卖股票的。”上海证券经济业务部老总张伏波表示。但事实上,去年9月份中信证券就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去年9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分步实施的议案》。至此,该公司在股改当中提出的首批股权激励方案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几位被列为股权激励对象的高管身价暴增。
该议案显示,中信证券将动用2216.3116万股用于实现首次股权激励计划,按中信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为初次转让价,而激励计划的对象则根据公司对不同岗位划分的7个不同的等级。几位身价在瞬间暴增的高管,包括公司董事长王东明、董事张佑军等公司高管及业务骨干合计持股465.7万股。其中,董事长王东明获得80万股,董事张佑军以及董事副总经理笪新亚、常务副总经理程博明等7位高管各获得52万股。所有获激励者5年内因故离开公司,将收回其所获股权。
“如果按《证券法》43条来看,中信证券股权激励计划明显是和该规定相违背的。”张伏波表示。事实上除了中信证券的股权激励以外,近期还传出宏源证券内部人购买自家股票的传闻。而随着越来越多的证券公司上市,股权激励计划将变成业内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不过如果管理层一天不修改这个法规,那就意味着所有上市的证券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都是违法的。所以我们现在急切盼望管理层对此行为有个明确的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