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千万庇寒士
近日,一个被称作为我国住房“新国策”定调的里程碑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这是继1998年6月召开的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住宅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又一个全国性住房工作的重要会议。十年前的那次全国住房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市场化的住房体制。随后,1998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颁布,宣布停止福利分房,在制度上建立市场化住房体制,同时提出把住房产业培育成经济支柱产业。到了2003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可以说,正是十年前开始的住房市场化改革进程,才培育出如今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增长新的推动力和重要支柱产业。
十年后,从强调市场化到注重政府保障,住房制度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深水区。此次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要在全国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就在8月初,《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颁布,首次将廉租房明确为住房保障的重点,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这是继1994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初步启动住房制度改革、1998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颁布之后国务院第三次颁布的有关房改的文件。此次会议,就是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政策体系。
最近几年来,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开始成为中央政府和城镇居民关注的焦点,政府部门也多次出台了调控房地产业的政策,但收效甚微。如今,一方面许多居民通过房改改善了居住条件,到去年底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27平方米;而不少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的困难群体,因为日益上涨的房价而只能望房兴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米的有近1000万户,比重达到5.5%。大多数不能享受低保的低收入家庭既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不能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缺乏政策支持。这是很现实的民生问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有关政府部门的调查报告显示,住房和房地产业发展目前存在三个主要矛盾:房地产业发展粗放,与人口资源矛盾突出;住房保障制度滞后,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较差;房地产市场体系不健全,调控机制不完善。其中,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被提到了议事日程。这也是政府转变职能,落实公共服务的职责。近年来由于过度强调市场化而忽略了保障这个方面,再加上各地政府部门普遍缺乏硬性约束指标,介入力度不够,造成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供应量严重不足,有的地方在执行中还变了样。据统计,截至去年底还有145个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
早在2007年3月举行的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曾提出,政府要特别关心和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今年4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时再次强调,“把住房等问题当作直接关系到民生的突出问题来抓,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加强政策落实。”此次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强调指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做好城市住房工作,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会议明确要求,省级政府对辖区内住房保障、住房供应和房价稳定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政策体系,各项配套措施要尽快出台。
毫无疑问,由政府主导的住房保障体制,和市场化的住房产业将并行不悖,共同成为今后房地产业发展的风向标。唐代诗人杜甫的梦想,必将在不远的将来得以实现。
十年后,从强调市场化到注重政府保障,住房制度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深水区。此次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要在全国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就在8月初,《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颁布,首次将廉租房明确为住房保障的重点,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这是继1994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初步启动住房制度改革、1998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颁布之后国务院第三次颁布的有关房改的文件。此次会议,就是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政策体系。
最近几年来,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开始成为中央政府和城镇居民关注的焦点,政府部门也多次出台了调控房地产业的政策,但收效甚微。如今,一方面许多居民通过房改改善了居住条件,到去年底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27平方米;而不少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的困难群体,因为日益上涨的房价而只能望房兴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米的有近1000万户,比重达到5.5%。大多数不能享受低保的低收入家庭既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不能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缺乏政策支持。这是很现实的民生问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有关政府部门的调查报告显示,住房和房地产业发展目前存在三个主要矛盾:房地产业发展粗放,与人口资源矛盾突出;住房保障制度滞后,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较差;房地产市场体系不健全,调控机制不完善。其中,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被提到了议事日程。这也是政府转变职能,落实公共服务的职责。近年来由于过度强调市场化而忽略了保障这个方面,再加上各地政府部门普遍缺乏硬性约束指标,介入力度不够,造成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供应量严重不足,有的地方在执行中还变了样。据统计,截至去年底还有145个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
早在2007年3月举行的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曾提出,政府要特别关心和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今年4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时再次强调,“把住房等问题当作直接关系到民生的突出问题来抓,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加强政策落实。”此次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强调指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做好城市住房工作,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会议明确要求,省级政府对辖区内住房保障、住房供应和房价稳定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政策体系,各项配套措施要尽快出台。
毫无疑问,由政府主导的住房保障体制,和市场化的住房产业将并行不悖,共同成为今后房地产业发展的风向标。唐代诗人杜甫的梦想,必将在不远的将来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