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经营:银行吹响“集结号”
日前,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宣布,经国务院同意,双方已签署《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可开展相互投资的试点。这意味着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闸门正式开启,将成为商业银行提高综合经营能力的“助推剂”。
回顾中国银行业20年的变革历程,从综合经营到分业经营,是出于治乱和防范风险;从分业经营到综合经营,则缘于竞争和发展。随着当前商业银行吹响进军保险业的“集结号”,银行综合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从银行系基金公司到银行系信托公司,从金融租赁公司到海外并购,中资商业银行又一次向综合经营迈步前进
1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作为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其开篇第一句话让人记忆深刻:“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此话道尽了世间万物的分合规律,也在中国银行业20年的变革发展过程中得到了验证。
回眸这20年,中国银行业先后经过上世纪80年代中期和21世纪初两次大规模的金融改革,经历了从综合到分业再到综合经营的曲折发展路径。
改革大幕拉开
1987年,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成立,由此,国有专业银行的专业分工被逐渐打破,中国银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综合性经营拉开了帷幕。
作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先行者,交通银行是国内第一家可以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业务的综合性商业银行。
1987年11月开始,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开办保险业务;1991年4月26日,交通银行将保险部独立出来,成立了全资附属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时任交通银行行长戴相龙任公司董事长,并为太保拟定了著名的广告词———“太平洋保险保太平”。太平洋保险公司成为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后第二家全国性、综合性保险公司;1995年3月9日,太平洋保险公司由交行全额投资,改制为由交行控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保险企业。
1988年9月,交通银行在其证券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是国内最早的证券公司之一;1992年8月,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分业经营缘由
然而,1992年下半年开始,国内金融业出现了银证经营混乱、乱拆借、大量违规资金进入股市等严重违规经营现象,金融风险集中涌现,金融秩序混乱。为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国务院决定改革当时的金融体制,并明确提出了分业经营的指导思想。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在人、财、物方面要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也相继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金融体制分业经营的格局确立。
作为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先行者的交通银行,当时也不得不“忍痛割爱”。1999年8月28日,交通银行与上海市政府正式签订转让协议,太平洋保险公司、海通证券公司正式与交通银行“脱钩”,划归上海市政府领导,交通银行在两家公司的全部出资额及相关权益也同时转让。
重启综合经营
随后几年,国内、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国内,银行业、证券业等金融业的改革不断深化,制度有所完善;国际上,经济金融全球化和金融综合经营趋势明朗并加强。相应地,国内分业经营政策也出现了适度调整和放松。近几年,国内许多金融机构探索综合经营的实践已经不言而喻地表明,目前的中国银行业已经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而是正在又一次向综合经营迈进。
2002年3月,建行成为国内首家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商业银行;2003年,为了推动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建行率先设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部。建行在综合经营道路上不断地进行着理性的探索。
2004年,中国光大银行向银监会申请在国内第一家开办理财业务。在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非银行金融机构创新活跃的背景下,理财业务无疑加快了商业银行创新与综合化经营的步伐。
2005年,国内商业银行获准发起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迈出了银行业综合化经营的重要一步。
当年8月,交通银行和国际知名的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内大型企业中国国际集装箱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方持股比例分别为65%、30%、5%。
2007年,先有交通银行对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进行收购重组,后有民生银行出资认购陕国投26.58%的股权。同期,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工行、建行及招行均获得金融租赁公司试点资格。此前,工行、建行、浦发已先后成立合资基金公司。
2008年1月,中国银行正式收购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83.5%股权,成为持有基金公司股权比例最高的国内商业银行。
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也从政策上予以“开闸”。
2008年1月16日,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备忘录指出,经国务院同意,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可以开展相互投资的试点。有消息称,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试点范围为3-4家银行。
正在努力创办一流金融控股集团的交通银行,显然欲在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的“新战役”中,打响第一枪。据记者了解,交通银行已向监管部门上报方案,拟收购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1%的股权。
对于目前中国银行业所呈现的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交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就认为,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重启综合经营之路,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 开创银行新“蓝海”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创新不断推进,跨市场和跨行业业务、投资领域不断拓宽。如允许商业银行设立或投资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代理基金业务,参与金融期货结算等。显然,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正由最初的浅层业务合作向深层的组织、资本层面深化发展。
在“中国银行业变革20年回顾”专题研讨会上,蒋超良明确指出了银行业综合经营对中资银行将产生三点重要影响。
首先,发展综合经营有助于商业银行超越行业竞争,开创全新“蓝海”。
企业竞争的“蓝海战略”认为,要赢得明天,不能只靠与对手竞争,而是要开创“蓝海”,即开发创造蕴含庞大需求的新市场空间。“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正可以实现超越行业竞争、开创新‘蓝海’的目标。”蒋超良表示,通过综合经营,商业银行可以拓展新的业务范围、获得新的盈利渠道以及实行新的增长方式,从而注入新的增长动力。
其次,商业银行开展综合经营有助于增强中资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目前我国银行业开放的总体思路是“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这就意味着中资商业银行将要在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上,与国际金融机构同台竞技。蒋超良指出,“国际上大型跨国金融机构大多实行综合经营,中资商业银行要想‘与狼共舞’,必须通过综合经营,改善盈利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分散经营风险,从而增强竞争力。”
再次,商业银行开展综合经营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我国目前直接融资严重滞后于间接融资的局面,一方面导致全社会的融资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综合经营,一是有助于降低全社会间接融资比重,促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调发展;二是有助于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稳定,实现金融资源的最优配置。
实际上,中国银行业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资本实力已明显提高,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年报》显示,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截至2006年底,主要商业银行税前利润较2003年增长了近10倍。
“并不是我们想主导综合经营,是已经交叉了我们分不开,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金融控股集团是应运而生。”中国证监会首任主席刘鸿儒说,综合经营是大势所趋。
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谢平说,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第一个是交易成本。金融控股公司中的证券、保险、银行业务间互相交易,无疑成本是下降的;第二个是现代大型金融控股公司的成立,取决于现代信息科学技术,信息处理速度越快,成本越低;第三个是银行、证券、保险三领域相互之间的风险,现在已经找到足够多的工具对冲。
中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建议,从目前的情况看,金融控股公司既非完全混业,也不像过去那样完全分业,而是呈现出一种中间状态,而这种状态可能是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比较合适的选择。
3 并表监管成为关键
同样是综合经营,20年前的综合经营与现在的综合经营有何差别呢?
对此,央行前副行长吴晓灵“一语中的”:20年前的综合经营是一个法人类的综合经营;20年后的今天,我们探索的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控股集团中的综合经营,集团内的各个法人实体仍然实行分业经营。
实行分业经营的好处,首先在于将风险隔离。那么,在综合经营成为中国银行业发展趋势的今天,风险如何防范?
对此,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2007年底举行的北京国际金融论坛第四届全球年会上表示,中国银行业综合经营已步入新的阶段,实行并表监管是防控银行综合经营风险的现实选择。蒋定之指出,并表监管要求重点做好“同源资本”监管。银行集团的控股股东控制着银行的经营战略和决策,并有可能同时控制多家金融机构而产生利益目标的多元化乃至利益冲突。对控股股东的监管,可以体现在市场准入阶段股东资格的审查,日常持续监管财务信息、重大投资信息,以及影响到银行集团风险的信息的追溯和约见谈话等。
他表示,还要重点做好以下监管:同一客户监管,即衡量和评估银行集团各个构成实体对同一客户所发放的贷款、担保、表外衍生业务等方面的风险暴露和各类风险的集中度;同一市场监管,有效识别银行集团层面上大额风险暴露最为集中的市场,包括行业领域、地理区域等相关风险集中可能对银行集团带来的负面影响;同质产品监管,识别和判断银行集团内各海内外金融机构对同质产品的提供,是否通过转移定价、资产剥离和转让隐藏风险;同一IT平台的监管,即关注和评估银行集团IT系统的安全、效率和稳健性。
据了解,旨在规范和加强对银行集团及其子公司监管、防范银行集团金融风险的《银行并表监管指引》,已在银监会2007年的最后一次主席办公会上获得通过,将于近期颁布执行。
据悉,即将实行的并表监管包括定量监管和定性监管。定量监管主要针对银行集团的资本充足状况、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各项风险状况进行识别、计量、分析和监测,进而在并表基础上,对银行集团的风险状况进行量化评价;定性监管主要针对银行集团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因素进行审查和评价。
此外,对于综合经营的监管,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分析说,从商业银行进入基金行业取得成功这个例子看,其成功的原因有:一是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先托管,后销售,然后成立基金公司;二是比较注重风险的控制。“银行业在推进综合经营的道路上,还是应遵守这两条原则。此外,商业银行在机制、人才、薪酬方面要市场化。”祁斌表示。
建设银行首席风险官朱小黄表示,他们将妥善处理好商业银行主体业务和投行业务,或者其他业务之间防火墙的建立,妥善安排好银行总量与收入之间的关系。
交通银行副行长王滨则指出,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诸多不足,还需要自身不断地探索,金融监管改革也需要深入推进。“一是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业务还受限制,关键业务领域没有取得突破。监管部门至今没有放开商业银行在境内开展证券等业务的许可,而这最具象征意义和实际意义;二是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管理架构不够完善。组织架构上的欠完善,将不利于综合经营协同效应的实现;三是商业银行的银行业务与综合经营的结构不平衡。与非银行金融业务相比,银行业务不论是资产规模还是盈利规模,优势都很明显。”
4 理财助推创新空间
投资海外市场,进入基金业、保险业、信托业等其他金融行业等,都被市场认为是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重要举措。光大银行董事长唐双宁则在“中国银行业变革20年回顾”专题研讨会上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综合化经营的重要渠道。
唐双宁表示,伴随金融工具的丰富与创新,银行理财业务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原生到衍生、从单一市场到跨市场的演变,其设计已经融入了本外币衍生产品开发、债券集合交易、直接融资渠道扩展、资产证券化、动态保本技术、资产配置等各个方面。“加之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体系内的重要地位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的广泛性,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综合化经营的重要渠道。”
无独有偶,招商银行副行长唐志宏也指出,“除了最初的储蓄业务外,银行还应该为市民提供保值增值收入的产品。这就需要进一步推动综合经营。”他认为,对于银行来讲,这种新的服务需求实际就是要给客户提供各种投资类的产品,包括基金、证券、信托、保险,以及银行自己设计发行的理财计划。
唐志宏进一步指出,为市民提供理财服务,实际上就是让商业银行变成财富管理中介,这就不仅仅存在商业银行内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问题。“它带来的新问题是,银行如何能够生产、采购和销售投资管理类的产品。这种生产、采购、销售的流程和我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追求资产负债比例平衡的组织架构流程完全不同,由此将带来组织体系的创新。”他表示,整个综合经营的组织形式,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产生的最大的组织方式。
唐双宁也明确指出,光大银行要通过以理财业务为核心,包括产品、服务、管理、技术、组织、制度、理念与文化等在内的全方位的创新,助力自身业务转型。将光大银行由一个中等规模的商业银行,向具有一定业务特色的全能型银行转变,并以资产管理、投资银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新兴业务领域取得的比较优势为依托,突破业已存在的竞争格局,在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下,为自身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链接:
何谓金融业综合经营
金融业综合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业务上相互融合、渗透与交叉,它突破了分业经营业务模式的局限,借助金融创新手段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内涵,极大提高了金融市场资金运用效率,为有价值的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奠定架构基础。
混业经营模式源自德国全能性银行,其后相继被美国、欧洲大陆和日本等国家或地区金融业效仿,并由此推动了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管理的发展。随着金融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技术日益成熟,金融综合经营逐渐成为现代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
银行业综合经营是指商业银行不仅能经营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汇兑业务等传统业务,还能经营代理股票发行和股票买卖、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代理销售保险等原来属于投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一些业务,尤其是能从事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等衍生金融业务,并成为这些业务领域中的主要参与者。
(资料来源:金融界网站)
回顾中国银行业20年的变革历程,从综合经营到分业经营,是出于治乱和防范风险;从分业经营到综合经营,则缘于竞争和发展。随着当前商业银行吹响进军保险业的“集结号”,银行综合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从银行系基金公司到银行系信托公司,从金融租赁公司到海外并购,中资商业银行又一次向综合经营迈步前进
1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作为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其开篇第一句话让人记忆深刻:“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此话道尽了世间万物的分合规律,也在中国银行业20年的变革发展过程中得到了验证。
回眸这20年,中国银行业先后经过上世纪80年代中期和21世纪初两次大规模的金融改革,经历了从综合到分业再到综合经营的曲折发展路径。
改革大幕拉开
1987年,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成立,由此,国有专业银行的专业分工被逐渐打破,中国银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综合性经营拉开了帷幕。
作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先行者,交通银行是国内第一家可以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业务的综合性商业银行。
1987年11月开始,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开办保险业务;1991年4月26日,交通银行将保险部独立出来,成立了全资附属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时任交通银行行长戴相龙任公司董事长,并为太保拟定了著名的广告词———“太平洋保险保太平”。太平洋保险公司成为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后第二家全国性、综合性保险公司;1995年3月9日,太平洋保险公司由交行全额投资,改制为由交行控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保险企业。
1988年9月,交通银行在其证券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是国内最早的证券公司之一;1992年8月,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分业经营缘由
然而,1992年下半年开始,国内金融业出现了银证经营混乱、乱拆借、大量违规资金进入股市等严重违规经营现象,金融风险集中涌现,金融秩序混乱。为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国务院决定改革当时的金融体制,并明确提出了分业经营的指导思想。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在人、财、物方面要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也相继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金融体制分业经营的格局确立。
作为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先行者的交通银行,当时也不得不“忍痛割爱”。1999年8月28日,交通银行与上海市政府正式签订转让协议,太平洋保险公司、海通证券公司正式与交通银行“脱钩”,划归上海市政府领导,交通银行在两家公司的全部出资额及相关权益也同时转让。
重启综合经营
随后几年,国内、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国内,银行业、证券业等金融业的改革不断深化,制度有所完善;国际上,经济金融全球化和金融综合经营趋势明朗并加强。相应地,国内分业经营政策也出现了适度调整和放松。近几年,国内许多金融机构探索综合经营的实践已经不言而喻地表明,目前的中国银行业已经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而是正在又一次向综合经营迈进。
2002年3月,建行成为国内首家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商业银行;2003年,为了推动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建行率先设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部。建行在综合经营道路上不断地进行着理性的探索。
2004年,中国光大银行向银监会申请在国内第一家开办理财业务。在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非银行金融机构创新活跃的背景下,理财业务无疑加快了商业银行创新与综合化经营的步伐。
2005年,国内商业银行获准发起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迈出了银行业综合化经营的重要一步。
当年8月,交通银行和国际知名的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内大型企业中国国际集装箱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方持股比例分别为65%、30%、5%。
2007年,先有交通银行对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进行收购重组,后有民生银行出资认购陕国投26.58%的股权。同期,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工行、建行及招行均获得金融租赁公司试点资格。此前,工行、建行、浦发已先后成立合资基金公司。
2008年1月,中国银行正式收购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83.5%股权,成为持有基金公司股权比例最高的国内商业银行。
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也从政策上予以“开闸”。
2008年1月16日,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备忘录指出,经国务院同意,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可以开展相互投资的试点。有消息称,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试点范围为3-4家银行。
正在努力创办一流金融控股集团的交通银行,显然欲在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的“新战役”中,打响第一枪。据记者了解,交通银行已向监管部门上报方案,拟收购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1%的股权。
对于目前中国银行业所呈现的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交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就认为,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重启综合经营之路,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 开创银行新“蓝海”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创新不断推进,跨市场和跨行业业务、投资领域不断拓宽。如允许商业银行设立或投资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代理基金业务,参与金融期货结算等。显然,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正由最初的浅层业务合作向深层的组织、资本层面深化发展。
在“中国银行业变革20年回顾”专题研讨会上,蒋超良明确指出了银行业综合经营对中资银行将产生三点重要影响。
首先,发展综合经营有助于商业银行超越行业竞争,开创全新“蓝海”。
企业竞争的“蓝海战略”认为,要赢得明天,不能只靠与对手竞争,而是要开创“蓝海”,即开发创造蕴含庞大需求的新市场空间。“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正可以实现超越行业竞争、开创新‘蓝海’的目标。”蒋超良表示,通过综合经营,商业银行可以拓展新的业务范围、获得新的盈利渠道以及实行新的增长方式,从而注入新的增长动力。
其次,商业银行开展综合经营有助于增强中资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目前我国银行业开放的总体思路是“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这就意味着中资商业银行将要在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上,与国际金融机构同台竞技。蒋超良指出,“国际上大型跨国金融机构大多实行综合经营,中资商业银行要想‘与狼共舞’,必须通过综合经营,改善盈利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分散经营风险,从而增强竞争力。”
再次,商业银行开展综合经营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我国目前直接融资严重滞后于间接融资的局面,一方面导致全社会的融资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综合经营,一是有助于降低全社会间接融资比重,促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调发展;二是有助于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稳定,实现金融资源的最优配置。
实际上,中国银行业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资本实力已明显提高,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年报》显示,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截至2006年底,主要商业银行税前利润较2003年增长了近10倍。
“并不是我们想主导综合经营,是已经交叉了我们分不开,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金融控股集团是应运而生。”中国证监会首任主席刘鸿儒说,综合经营是大势所趋。
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谢平说,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第一个是交易成本。金融控股公司中的证券、保险、银行业务间互相交易,无疑成本是下降的;第二个是现代大型金融控股公司的成立,取决于现代信息科学技术,信息处理速度越快,成本越低;第三个是银行、证券、保险三领域相互之间的风险,现在已经找到足够多的工具对冲。
中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建议,从目前的情况看,金融控股公司既非完全混业,也不像过去那样完全分业,而是呈现出一种中间状态,而这种状态可能是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比较合适的选择。
3 并表监管成为关键
同样是综合经营,20年前的综合经营与现在的综合经营有何差别呢?
对此,央行前副行长吴晓灵“一语中的”:20年前的综合经营是一个法人类的综合经营;20年后的今天,我们探索的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控股集团中的综合经营,集团内的各个法人实体仍然实行分业经营。
实行分业经营的好处,首先在于将风险隔离。那么,在综合经营成为中国银行业发展趋势的今天,风险如何防范?
对此,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2007年底举行的北京国际金融论坛第四届全球年会上表示,中国银行业综合经营已步入新的阶段,实行并表监管是防控银行综合经营风险的现实选择。蒋定之指出,并表监管要求重点做好“同源资本”监管。银行集团的控股股东控制着银行的经营战略和决策,并有可能同时控制多家金融机构而产生利益目标的多元化乃至利益冲突。对控股股东的监管,可以体现在市场准入阶段股东资格的审查,日常持续监管财务信息、重大投资信息,以及影响到银行集团风险的信息的追溯和约见谈话等。
他表示,还要重点做好以下监管:同一客户监管,即衡量和评估银行集团各个构成实体对同一客户所发放的贷款、担保、表外衍生业务等方面的风险暴露和各类风险的集中度;同一市场监管,有效识别银行集团层面上大额风险暴露最为集中的市场,包括行业领域、地理区域等相关风险集中可能对银行集团带来的负面影响;同质产品监管,识别和判断银行集团内各海内外金融机构对同质产品的提供,是否通过转移定价、资产剥离和转让隐藏风险;同一IT平台的监管,即关注和评估银行集团IT系统的安全、效率和稳健性。
据了解,旨在规范和加强对银行集团及其子公司监管、防范银行集团金融风险的《银行并表监管指引》,已在银监会2007年的最后一次主席办公会上获得通过,将于近期颁布执行。
据悉,即将实行的并表监管包括定量监管和定性监管。定量监管主要针对银行集团的资本充足状况、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各项风险状况进行识别、计量、分析和监测,进而在并表基础上,对银行集团的风险状况进行量化评价;定性监管主要针对银行集团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因素进行审查和评价。
此外,对于综合经营的监管,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分析说,从商业银行进入基金行业取得成功这个例子看,其成功的原因有:一是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先托管,后销售,然后成立基金公司;二是比较注重风险的控制。“银行业在推进综合经营的道路上,还是应遵守这两条原则。此外,商业银行在机制、人才、薪酬方面要市场化。”祁斌表示。
建设银行首席风险官朱小黄表示,他们将妥善处理好商业银行主体业务和投行业务,或者其他业务之间防火墙的建立,妥善安排好银行总量与收入之间的关系。
交通银行副行长王滨则指出,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诸多不足,还需要自身不断地探索,金融监管改革也需要深入推进。“一是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业务还受限制,关键业务领域没有取得突破。监管部门至今没有放开商业银行在境内开展证券等业务的许可,而这最具象征意义和实际意义;二是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管理架构不够完善。组织架构上的欠完善,将不利于综合经营协同效应的实现;三是商业银行的银行业务与综合经营的结构不平衡。与非银行金融业务相比,银行业务不论是资产规模还是盈利规模,优势都很明显。”
4 理财助推创新空间
投资海外市场,进入基金业、保险业、信托业等其他金融行业等,都被市场认为是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重要举措。光大银行董事长唐双宁则在“中国银行业变革20年回顾”专题研讨会上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综合化经营的重要渠道。
唐双宁表示,伴随金融工具的丰富与创新,银行理财业务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原生到衍生、从单一市场到跨市场的演变,其设计已经融入了本外币衍生产品开发、债券集合交易、直接融资渠道扩展、资产证券化、动态保本技术、资产配置等各个方面。“加之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体系内的重要地位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的广泛性,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综合化经营的重要渠道。”
无独有偶,招商银行副行长唐志宏也指出,“除了最初的储蓄业务外,银行还应该为市民提供保值增值收入的产品。这就需要进一步推动综合经营。”他认为,对于银行来讲,这种新的服务需求实际就是要给客户提供各种投资类的产品,包括基金、证券、信托、保险,以及银行自己设计发行的理财计划。
唐志宏进一步指出,为市民提供理财服务,实际上就是让商业银行变成财富管理中介,这就不仅仅存在商业银行内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问题。“它带来的新问题是,银行如何能够生产、采购和销售投资管理类的产品。这种生产、采购、销售的流程和我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追求资产负债比例平衡的组织架构流程完全不同,由此将带来组织体系的创新。”他表示,整个综合经营的组织形式,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产生的最大的组织方式。
唐双宁也明确指出,光大银行要通过以理财业务为核心,包括产品、服务、管理、技术、组织、制度、理念与文化等在内的全方位的创新,助力自身业务转型。将光大银行由一个中等规模的商业银行,向具有一定业务特色的全能型银行转变,并以资产管理、投资银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新兴业务领域取得的比较优势为依托,突破业已存在的竞争格局,在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下,为自身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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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金融业综合经营
金融业综合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业务上相互融合、渗透与交叉,它突破了分业经营业务模式的局限,借助金融创新手段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内涵,极大提高了金融市场资金运用效率,为有价值的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奠定架构基础。
混业经营模式源自德国全能性银行,其后相继被美国、欧洲大陆和日本等国家或地区金融业效仿,并由此推动了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管理的发展。随着金融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技术日益成熟,金融综合经营逐渐成为现代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
银行业综合经营是指商业银行不仅能经营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汇兑业务等传统业务,还能经营代理股票发行和股票买卖、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代理销售保险等原来属于投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一些业务,尤其是能从事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等衍生金融业务,并成为这些业务领域中的主要参与者。
(资料来源:金融界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