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贷款标准未“走样”
近日,有不少媒体都报道了不少银行对二套房政策出现松动的情况。针对这个情况,上海银监局专门进行了调查,并首次官方回应媒体的置疑:调查发现,2007年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文件下发后,上海各中资商业银行均根据文件精神制定了具体的操作细则,并在实际业务开展中严格遵守第二套房贷款相关政策,经核实,目前暂未发现有放松第二套房贷款政策现象。
加强监管力度
据悉,上海银监局十分关注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开展情况和房地产系统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定期向商业银行通报房地产信贷风险情况并适时进行风险提示。对个别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较快、风险暴露较多的银行,会采取双边会谈的形式予以风险预警,专门强调不能降低第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以及其他政策要求。2008年,该局还安排了对几家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合规性的专项现场检查,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执行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据记者了解,在银监局的监管下,曾经在前段时间“打擦边球”的某些银行,也收敛起来,严格执行监管层的二套房政策。据悉,前段时间,在银行房贷业务回落时期,有银行又悄然推出了循环贷款等措施,进行“曲线放贷”。而昨日记者以个人身份向某银行信贷员咨询二套房政策时,他无奈地告诉记者,“现在政策执行非常严格,对于二套房房贷的申请,根本就没有优惠措施。如果在今年早些时候,还能想一些办法。”
“人均居住面积”成难题
目前上海各中资商业银行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为依据,以住房贷款次数为套数。第二套房贷款的成数均规定不超过六成,利率均不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对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在满足借款人已还清前期住房贷款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本地平均水平的条件下,各商业银行允许其再次申请住房贷款时仍可按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实际上,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上述房贷政策出台后,为增强可操作性,今年2月3日,上海银监局与人行上海总部、上海市房地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表示,只要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人均住房面积,按照政策可享受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规定。但据记者了解,该通知并没有明确“人均住房面积”的标准是“人均建筑面积”还是“人均居住面积”。据悉,2007年末,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建筑面积为32.2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为16.5平方米。
上海银监局表示,由于住房信贷政策的调整,多数商业银行相应调整了业务经营方针,从资金额度配置、信贷政策标准、营销资源保障等方面强化对居民购买自住型需求用房的信贷支持,限制对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借款人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授信,以切实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践行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
加强监管力度
据悉,上海银监局十分关注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开展情况和房地产系统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定期向商业银行通报房地产信贷风险情况并适时进行风险提示。对个别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较快、风险暴露较多的银行,会采取双边会谈的形式予以风险预警,专门强调不能降低第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以及其他政策要求。2008年,该局还安排了对几家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合规性的专项现场检查,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执行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据记者了解,在银监局的监管下,曾经在前段时间“打擦边球”的某些银行,也收敛起来,严格执行监管层的二套房政策。据悉,前段时间,在银行房贷业务回落时期,有银行又悄然推出了循环贷款等措施,进行“曲线放贷”。而昨日记者以个人身份向某银行信贷员咨询二套房政策时,他无奈地告诉记者,“现在政策执行非常严格,对于二套房房贷的申请,根本就没有优惠措施。如果在今年早些时候,还能想一些办法。”
“人均居住面积”成难题
目前上海各中资商业银行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为依据,以住房贷款次数为套数。第二套房贷款的成数均规定不超过六成,利率均不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对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在满足借款人已还清前期住房贷款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本地平均水平的条件下,各商业银行允许其再次申请住房贷款时仍可按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实际上,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上述房贷政策出台后,为增强可操作性,今年2月3日,上海银监局与人行上海总部、上海市房地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表示,只要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人均住房面积,按照政策可享受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规定。但据记者了解,该通知并没有明确“人均住房面积”的标准是“人均建筑面积”还是“人均居住面积”。据悉,2007年末,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建筑面积为32.2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为16.5平方米。
上海银监局表示,由于住房信贷政策的调整,多数商业银行相应调整了业务经营方针,从资金额度配置、信贷政策标准、营销资源保障等方面强化对居民购买自住型需求用房的信贷支持,限制对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借款人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授信,以切实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践行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