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动态
核电企业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提出对核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3个阶段逐级递减。
具体返还比例为: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5%;第6至第10个年度,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0%;第11至第15个年度,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5%;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满15个年度以后,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核电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专项用于还本付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长沙开通“税信通”服务项目
长沙市地税局日前在电信公司合作下,开发了“税信通”管理系统,向全市纳税人提供短消息服务项目。
目前“税信通”开通的服务项目包括:通过短信发送长沙地税有关最新通知、最新法规、涉税提醒咨讯;通过短信参与“发票连环奖”活动;通过短信查询车船使用税的缴纳情况;通过短信查询各种发票的真伪,通过短信计算税款以及通过短信进行税收举报及投拆等业务。
乌鲁木齐耕地占用税提高4倍
日前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从今年起,乌鲁木齐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在现行基础上上调4倍,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首次纳入征税范围。
新的耕地占用税管理条例对于不同地区的耕地占用税税额分别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对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由2元-10元提高到10元-50元;人均耕地在1亩以上2亩以下(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由1.6元-8元提高到8元-40元;人均耕地在2亩以上3亩以下(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由1.3元-6.5元提高到6元-30元;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由1元-5元提高到5元-25元。
在厦台湾人才个税起征点4800元
为了吸引台湾人才来厦就业,台湾地区人才和大学毕业生在厦门就业创业,其个税起征点为4800元,比国内人员高了2800元。
此外,台湾地区人员缴纳个税还可以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如对台湾地区来厦留学生取得的生活津贴和奖学金收入不予征税;台湾地区个人从国内外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和搬迁费收入,如能提供当期合法有效凭证,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可免税;台湾地区个人在厦门受雇,其符合条件的探亲费支出和境内、外出差补贴可以免税,由雇主负担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台湾地区保险和台湾地区个人在厦缴纳的社保费,均可按规定不并入应税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提出对核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3个阶段逐级递减。
具体返还比例为: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5%;第6至第10个年度,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0%;第11至第15个年度,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5%;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满15个年度以后,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核电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专项用于还本付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长沙开通“税信通”服务项目
长沙市地税局日前在电信公司合作下,开发了“税信通”管理系统,向全市纳税人提供短消息服务项目。
目前“税信通”开通的服务项目包括:通过短信发送长沙地税有关最新通知、最新法规、涉税提醒咨讯;通过短信参与“发票连环奖”活动;通过短信查询车船使用税的缴纳情况;通过短信查询各种发票的真伪,通过短信计算税款以及通过短信进行税收举报及投拆等业务。
乌鲁木齐耕地占用税提高4倍
日前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从今年起,乌鲁木齐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在现行基础上上调4倍,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首次纳入征税范围。
新的耕地占用税管理条例对于不同地区的耕地占用税税额分别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对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由2元-10元提高到10元-50元;人均耕地在1亩以上2亩以下(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由1.6元-8元提高到8元-40元;人均耕地在2亩以上3亩以下(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由1.3元-6.5元提高到6元-30元;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由1元-5元提高到5元-25元。
在厦台湾人才个税起征点4800元
为了吸引台湾人才来厦就业,台湾地区人才和大学毕业生在厦门就业创业,其个税起征点为4800元,比国内人员高了2800元。
此外,台湾地区人员缴纳个税还可以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如对台湾地区来厦留学生取得的生活津贴和奖学金收入不予征税;台湾地区个人从国内外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和搬迁费收入,如能提供当期合法有效凭证,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可免税;台湾地区个人在厦门受雇,其符合条件的探亲费支出和境内、外出差补贴可以免税,由雇主负担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台湾地区保险和台湾地区个人在厦缴纳的社保费,均可按规定不并入应税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