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理财并非零风险
基建类产品走俏日前,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了10月国内集合资金信托理财产品的情况。数据统计显示,10月全国共有16家信托公司发行了34款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其中,证券投资类产品10款,股权投资类产品7款,贷款类产品6款,融资类产品4款,土地储备类产品1款,房地产类产品2款,投资类产品4款。10月份除三款证券投资类产品及一款房地产项目规模不详外,其他信托计划共募集资金137374万元。
据信托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10月共有7家信托公司的20款产品到期,截至目前,这些产品中的最高收益率达11.995%。天津信托发行的4款证券投资信托计划(天信07A-3证券投资信托计划、天信07A-4证券投资信托计划、天信07A-5证券投资信托计划、天信07A-6证券投资信托计划)收益率均在11%以上。
在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均趋弱的形势下,稳定性理财产品日渐受到欢迎,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信贷资产类产品迅速减弱,而拉动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类产品走俏。有业内人士表示,能源、电力、交通等一些基建设施项目,也将成为下一步信托公司重点关注的领域,未来信托公司将综合运用贷款式、股权式、夹层式融资工具进行相关的产品创新。
信托理财并非零风险据了解,目前理财市场上的产品,有50%到80%都是通过信托机构来运作和实现的,然后通过商业银行的窗口发售。因此,个人信托理财的风险越发引起关注。
有专家表示,个人信托理财主要面临着五种风险。
首先是信用风险。这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对融资者、承租人、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项目的技术、经济和市场情况缺乏必要的调查研究;二是对担保、抵押、反担保的各项要件审查不细,核保不严,抵押物不实,缺少法律保护措施;三是在政府干预下产生的非市场化业务。
其次是流动性风险。我国信托业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是由缺乏稳定的负债造成,信托机构不能较方便地以合理的利率介入资金,以应付资金周转不灵,从而发生的支付困难。另一方面是指一些信托投资公司用信托资金投资房地产、股票、基金,由于大量资金被套牢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再次还有投资风险。信托投资公司往往在投资中追求高回报,管理又缺乏风险控制,造成由于投资项目和合作对象选择不当,使投资的实际收益低于投资成本,或没达到预期收益以及由于资金运用不当而造成的风险。
信托理财还存在道德风险。据介绍,道德风险在信托业中,主要是指受托人的不良行为给委托人或受益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在目前的情形下,大多数信托投资公司都能在主观上避免发生此类风险。
最后,还有合规性风险。从目前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产品看,多数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如果碰上比较大型的投资项目,就不可避免地碰到数量和金额上的限制。为了规避这种限制,许多信托投资公司在进行产品创新的过程中,所用的方法就可能存在一定的政策监管风险。
据信托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10月共有7家信托公司的20款产品到期,截至目前,这些产品中的最高收益率达11.995%。天津信托发行的4款证券投资信托计划(天信07A-3证券投资信托计划、天信07A-4证券投资信托计划、天信07A-5证券投资信托计划、天信07A-6证券投资信托计划)收益率均在11%以上。
在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均趋弱的形势下,稳定性理财产品日渐受到欢迎,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信贷资产类产品迅速减弱,而拉动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类产品走俏。有业内人士表示,能源、电力、交通等一些基建设施项目,也将成为下一步信托公司重点关注的领域,未来信托公司将综合运用贷款式、股权式、夹层式融资工具进行相关的产品创新。
信托理财并非零风险据了解,目前理财市场上的产品,有50%到80%都是通过信托机构来运作和实现的,然后通过商业银行的窗口发售。因此,个人信托理财的风险越发引起关注。
有专家表示,个人信托理财主要面临着五种风险。
首先是信用风险。这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对融资者、承租人、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项目的技术、经济和市场情况缺乏必要的调查研究;二是对担保、抵押、反担保的各项要件审查不细,核保不严,抵押物不实,缺少法律保护措施;三是在政府干预下产生的非市场化业务。
其次是流动性风险。我国信托业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是由缺乏稳定的负债造成,信托机构不能较方便地以合理的利率介入资金,以应付资金周转不灵,从而发生的支付困难。另一方面是指一些信托投资公司用信托资金投资房地产、股票、基金,由于大量资金被套牢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再次还有投资风险。信托投资公司往往在投资中追求高回报,管理又缺乏风险控制,造成由于投资项目和合作对象选择不当,使投资的实际收益低于投资成本,或没达到预期收益以及由于资金运用不当而造成的风险。
信托理财还存在道德风险。据介绍,道德风险在信托业中,主要是指受托人的不良行为给委托人或受益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在目前的情形下,大多数信托投资公司都能在主观上避免发生此类风险。
最后,还有合规性风险。从目前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产品看,多数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如果碰上比较大型的投资项目,就不可避免地碰到数量和金额上的限制。为了规避这种限制,许多信托投资公司在进行产品创新的过程中,所用的方法就可能存在一定的政策监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