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针对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情况,银监会对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抽样调查,发现部分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其核心就是未严格且有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
“零收益”凸显法规“零效力”
近日,有消息称,银监会针对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事件进行了抽样调查,主要发现其存在“产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未有效开展客户评估”、“风险提示不足”、“处理客户投诉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但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在这些问题背后,凸显出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不少商业银行为求短期效益,并没有严格且有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
法规“罔闻”
据了解,国内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需遵守如下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包括《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
但是,近期频频曝光的理财产品“零收益”问题,却暴露出了商业银行对于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漠视”。
在《办法》第39条中规定,“商业银行应对理财计划的资金成本与收益进行独立测算,采用科学合理的测算方式预测理财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商业银行不得销售不能独立测算或收益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计划。”所谓理财计划,就是俗称的理财产品。但对于十几款实际收益率近乎于零,甚至是赔掉本金的理财产品而言,则是完全违背了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而《办法》第37条中规定,“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应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提供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客户自主选择,并应向客户解释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揭示相关风险。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有关客户评估和顾问服务的记录,并妥善保管。”对于这点,接受记者采访的很多投资者都表示,“压根就没这回事”。
此外,针对媒体质疑的部分商业银行“产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不符合《办法》第4条有关理财业务审慎负责原则,也未有效执行《指引》第52条、53条、第54条关于代理销售投资产品的风险管理规定等。
“银行这种漠视相关法规的情况,这次让其吃了大亏。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银行的信誉度都难以恢复。”有关专家如此表示。
面对监管层的调查和舆论的抨击,目前商业银行都对浮动收益“敬而远之”,纷纷采取“稳健”路线。因“港基直通车”被迫清盘而备受打击的民生银行,也表示将不再“冒险”。4月9日,民生银行在其网站上挂出了民生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总裁严骏伟的署名文章。文章针对投资者在理财产品风险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提出,将进一步完善个人投资者风险偏好评估分析,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文章指出,该行今后在理财产品的设计上,将不再“追风”和“冒险”。
对于今后的个人理财业务,严骏伟表示,民生银行将完善对个人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评估分析。在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前,无论是在网点柜台还是网上银行,银行将专门设立投资者风险偏好问卷调查,将从个人投资者的年龄、投资经验、投资习惯、投资态度、投资目标、资产规模等方面,尽可能准确地分析客户风险偏好,评估其风险承受底线。
严骏伟指出,“我们要在正确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市场趋势的情况下,积极创新理财产品,不断满足个人客户的理财需求。形成‘时尚但不追风、创新但不冒险’的产品设计理念。”
法规“罔闻”
据了解,国内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需遵守如下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包括《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
但是,近期频频曝光的理财产品“零收益”问题,却暴露出了商业银行对于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漠视”。
在《办法》第39条中规定,“商业银行应对理财计划的资金成本与收益进行独立测算,采用科学合理的测算方式预测理财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商业银行不得销售不能独立测算或收益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计划。”所谓理财计划,就是俗称的理财产品。但对于十几款实际收益率近乎于零,甚至是赔掉本金的理财产品而言,则是完全违背了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而《办法》第37条中规定,“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应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提供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客户自主选择,并应向客户解释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揭示相关风险。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有关客户评估和顾问服务的记录,并妥善保管。”对于这点,接受记者采访的很多投资者都表示,“压根就没这回事”。
此外,针对媒体质疑的部分商业银行“产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不符合《办法》第4条有关理财业务审慎负责原则,也未有效执行《指引》第52条、53条、第54条关于代理销售投资产品的风险管理规定等。
“银行这种漠视相关法规的情况,这次让其吃了大亏。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银行的信誉度都难以恢复。”有关专家如此表示。
面对监管层的调查和舆论的抨击,目前商业银行都对浮动收益“敬而远之”,纷纷采取“稳健”路线。因“港基直通车”被迫清盘而备受打击的民生银行,也表示将不再“冒险”。4月9日,民生银行在其网站上挂出了民生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总裁严骏伟的署名文章。文章针对投资者在理财产品风险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提出,将进一步完善个人投资者风险偏好评估分析,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文章指出,该行今后在理财产品的设计上,将不再“追风”和“冒险”。
对于今后的个人理财业务,严骏伟表示,民生银行将完善对个人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评估分析。在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前,无论是在网点柜台还是网上银行,银行将专门设立投资者风险偏好问卷调查,将从个人投资者的年龄、投资经验、投资习惯、投资态度、投资目标、资产规模等方面,尽可能准确地分析客户风险偏好,评估其风险承受底线。
严骏伟指出,“我们要在正确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市场趋势的情况下,积极创新理财产品,不断满足个人客户的理财需求。形成‘时尚但不追风、创新但不冒险’的产品设计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