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市场转型重在产品功能转化
作为我国货币市场中惟一联系实体经济、信贷市场和资金市场的重要短期融资市场———票据市场,近年来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结构、推动市场利率化进程、调整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总量和促进社会信用建设方面获得了市场一致认可,成为企业喜爱的融资工具和商业银行不可或缺的金融产品。但是,与我国银行间市场和资本市场不断深化与完善相比,近年来票据市场的发展步伐却慢了许多。这是因为,一方面由于制度环境建设滞后,电子票据和票据融资功能长期未能得到法律认可;另一方面由于纸质媒介、场外手工交易比不上电子化金融工具来得便捷,有零有整票面金额和长短不同期限结构比不上标准化的金融产品易于流通转化,其市场运营效率得不到充分发挥。此外,票据业务作为商业银行调节信贷总量和结构的重要方式,宏观调控方向和信贷规模松紧程度成为制约票据市场发展的重要外部因素。
2006年以来,在内、外部制约因素下,票据市场面临发展速度减缓、市场主体呈现同质化经营、产品缺乏实质性创新突破以及操作风险不断等一系列问题,其生存和发展空间日益狭窄,发展趋势不容乐观。那么,在当前客观现实环境下,笔者认为,只有突破票据市场局部约束,进入银行间市场实现跨市场发展,将票据产品由融资品转化为投资品,进而融入现代金融衍生产品的大舞台,才可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实现这种创新必须做好三件事,一是将实物票据资产电子化,二是实现票据资产标准化,三是具备专业性票据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惟一能同步实现这三件事的基本途径,是构建金融机构间票据存管统一平台。
理解票据存管统一平台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以商业汇票为标的的资产托管业务,二是基于存管票据的电子化交易。在第一层次中,票据存管包括了票据鉴证、权属登记、代保管和票据到期代理收款等票据中介服务;在第二层次中,由于有代保管的实物票据为资产支持,票据资产能够实现电子化,从而现实票据融资交易完全电子化,以电子流通转让代替了背书转让。在此基础上,金融机构通过对实物票据的期限与金额“拆分”与“重组”,创造出标准化的电子票据“资产包”,为实现票据资产证券化和其他金融衍生产品奠定基础。
在票据存管运作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需要专业票据人才组建的、专门为票据存管服务中介机构和强大的交易结算平台。票据存管服务中介机构职能并不是经营票据资产,而是类似于中央国债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对商业银行或企业客户提交的实物票据资产进行审查、鉴证和质量等级分类,在为其提供安全可靠的实物票据代保管服务同时,完成实物票据信息采集和进入票据存管的电子化交易平台,以便票据持有人根据自身经营意愿进行电子化融资交易。票据存管中介服务机构还要根据电子交易结果变更票据权属和登记,并在票据到期后负责统一代理托收和资金清算。
从法律基础看,票据存管业务完全符合《票据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又符合监管部门增强金融自主创新的政策导向,具有政策可行性。对中央银行而言,搭建票据存管平台不仅能促进票据功能提升,有利于形成统一的银行间票据融资交易市场,大幅提升票据市场资源配置和营运效率,加速我国票据市场电子化进程,符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就市场需求看,票据资产作为流动性二级储备,无论从提高流动性管理还是赚取资金收益角度,金融同业之间票据融通的需求量将长期保持旺盛,需要建立更高效率的票据资产流通转让市场;而以城市商业银行为代表为金融机构,基于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网点人员建设不足,对在票据存管统一平台上运行的票据市场将更有积极性。
为此,笔者建议,作为票据市场主要参与者,大型商业银行要率先启动票据存管统一平台研究和实践,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引领票据市场转型与创新。具体思路,一是要积极研究票据存管业务配套管理制度,做好票据存管操作流程梳理、确定票据存管分类标准、制定基于存管票据的电子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建立代理托收风险协同处置机制等制度建设工作。二是要加快支持票据存管的系统开发,实现对票据存管开户、票据存入和中止取回、资产打包交易和代理托收的综合性功能支持。三是应积极推进风险管理能力强、集约化、专业化的票据融资业务经营机构率先开展票据存管业务,并逐步走向专业化票据存管中介服务,推进票据融资经营机构的市场定位由单一的票据融资供应商向全方位票据市场综合服务商转变,进而丰富和完善票据市场组织体系。
2006年以来,在内、外部制约因素下,票据市场面临发展速度减缓、市场主体呈现同质化经营、产品缺乏实质性创新突破以及操作风险不断等一系列问题,其生存和发展空间日益狭窄,发展趋势不容乐观。那么,在当前客观现实环境下,笔者认为,只有突破票据市场局部约束,进入银行间市场实现跨市场发展,将票据产品由融资品转化为投资品,进而融入现代金融衍生产品的大舞台,才可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实现这种创新必须做好三件事,一是将实物票据资产电子化,二是实现票据资产标准化,三是具备专业性票据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惟一能同步实现这三件事的基本途径,是构建金融机构间票据存管统一平台。
理解票据存管统一平台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以商业汇票为标的的资产托管业务,二是基于存管票据的电子化交易。在第一层次中,票据存管包括了票据鉴证、权属登记、代保管和票据到期代理收款等票据中介服务;在第二层次中,由于有代保管的实物票据为资产支持,票据资产能够实现电子化,从而现实票据融资交易完全电子化,以电子流通转让代替了背书转让。在此基础上,金融机构通过对实物票据的期限与金额“拆分”与“重组”,创造出标准化的电子票据“资产包”,为实现票据资产证券化和其他金融衍生产品奠定基础。
在票据存管运作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需要专业票据人才组建的、专门为票据存管服务中介机构和强大的交易结算平台。票据存管服务中介机构职能并不是经营票据资产,而是类似于中央国债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对商业银行或企业客户提交的实物票据资产进行审查、鉴证和质量等级分类,在为其提供安全可靠的实物票据代保管服务同时,完成实物票据信息采集和进入票据存管的电子化交易平台,以便票据持有人根据自身经营意愿进行电子化融资交易。票据存管中介服务机构还要根据电子交易结果变更票据权属和登记,并在票据到期后负责统一代理托收和资金清算。
从法律基础看,票据存管业务完全符合《票据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又符合监管部门增强金融自主创新的政策导向,具有政策可行性。对中央银行而言,搭建票据存管平台不仅能促进票据功能提升,有利于形成统一的银行间票据融资交易市场,大幅提升票据市场资源配置和营运效率,加速我国票据市场电子化进程,符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就市场需求看,票据资产作为流动性二级储备,无论从提高流动性管理还是赚取资金收益角度,金融同业之间票据融通的需求量将长期保持旺盛,需要建立更高效率的票据资产流通转让市场;而以城市商业银行为代表为金融机构,基于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网点人员建设不足,对在票据存管统一平台上运行的票据市场将更有积极性。
为此,笔者建议,作为票据市场主要参与者,大型商业银行要率先启动票据存管统一平台研究和实践,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引领票据市场转型与创新。具体思路,一是要积极研究票据存管业务配套管理制度,做好票据存管操作流程梳理、确定票据存管分类标准、制定基于存管票据的电子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建立代理托收风险协同处置机制等制度建设工作。二是要加快支持票据存管的系统开发,实现对票据存管开户、票据存入和中止取回、资产打包交易和代理托收的综合性功能支持。三是应积极推进风险管理能力强、集约化、专业化的票据融资业务经营机构率先开展票据存管业务,并逐步走向专业化票据存管中介服务,推进票据融资经营机构的市场定位由单一的票据融资供应商向全方位票据市场综合服务商转变,进而丰富和完善票据市场组织体系。


